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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辯護人說明案全文:
JYJ的3名成員以非法使用他人照片為由,要求兩家雜誌社支付肖像權賠償金。此前,雙方在法庭上進行多次調節,雙方將於12月中旬進行最終辯論。在本案中,兩家被告雜誌社使用了以報導為目的的照片和記者招待會上的照片。被告雜誌社在雜誌的數十頁面上刊載了超過數十張以上的JYJ的照片,照片的大小相當於A4紙,多為Bromide的形式刊載。
JYJ方面認為這一行為已違反了新聞職業道德,屬於侵犯肖像權的行為,並為此向法院提起訴訟。兩家被告雜誌社仍堅稱該行為屬於正常的新聞報導行為,但被告雜誌社的行為不只是引用照片的行為。
兩家被告雜誌社在雜誌的數十頁面上刊載了超過數十張以上的JYJ的照片,照片的大小相當於A4紙,並以Bromide的形式刊載的行為不屬於是正常的新聞報導行為,屬於侵犯肖像權的行為。這一行為在國內和國外(美國、日本等)都能構成侵權行為,在本案中,我方也期待法院能給予類似的判決。
在此,我方再次闡明立場,JYJ的3名成員並不想禁止正常的新聞報導行為,只希望媒體能在正常範圍內使用照片。
(koreastardaily提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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