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型發行公司LOEN娛樂在JYJ成員金俊秀(XIA)新曲上市之前竟然單方毀約,不履行事前約定的宣傳計畫,背後必有蹊蹺。而金俊秀的經紀公司C-JES娛樂也全力反抗,發表「聲討文」,一時間引起各種猜測。

根據C-JES娛樂7月9日發佈的官方聲明表示,LOEN與C-JES從5月起就簽署了金俊秀的第2張常規專輯線上、線下宣傳的合約。

對此雙方負責人多次商討,互相交流的郵件就多達50多封,共用俊秀專輯的相關內容,甚至還促成7月2日俊秀新專輯收錄曲「11點恰到好處」的網路宣傳和國外網站的銷售權。雙方也協定本月15日(7月15日)新專輯上市起,將在各大音樂網站中宣傳,更會開展以MELON顧客為物件的SHOWCASE活動。

然而,7月8日LOEN卻通知C-JES「根據職員的決定只負責金俊秀2輯的線上、線下銷售,將不履行最終商定的所有宣傳計畫案。7月15日的SHOWCASE也將只在LOEN TV直播,不在MELON TV播出。

C-JES對此表示:「對方的決定違反了政府經濟民主化政策,這完全是對方濫用甲方的權利。我方為了遵守7月15日發行專輯的約定只能被迫接受LOEN單方面、不公正的通報,我們希望借由媒體讓更多人知道這一不公正的決定。

C-JES決不向LOEN妥協,希望通過公正交易委員會和衝突處理委員會尋回正當的權利,逼迫LOEN承擔自己的責任,履行合約上的正常發行計畫的同時,譴責LOEN利用發行公司的有利地位,單方面回避企業對企業的合約協定。

C-JES表示,LOEN在專輯上市前6日宣佈不履行線上、線下宣傳責任實屬未盡到發行公司的義務。C-JES稱:「沒有任何宣傳的專輯發行和無內容的作品一樣,而且距上市就只剩下6天,居然以這種方式告知我們,我方也沒有時間再去商討,完全是一種軟性暴力。

LOEN不僅單方面毀約,還要求7月15日舉行的SHOWCASE不允許以MELON顧客為物件,而是按照當日入場順序決定,且必須在自家官方頻道播出。對此,LOEN方面表示:「唱片、音源將按照計畫發行,而關於宣傳計畫將待具體事項出臺後再做公開。

為了説明讀者瞭解金俊秀的處境,我們不得不回到4年前。JYJ的成員金在中、朴有天和金俊秀於2004年作為5人組東方神起的一員出道,但3人於2009年將當時的經紀公司SM娛樂告上法庭,希望法院中止合約效力,開始和SM娛樂以及東方神起走上不同的道路。

3人和瑜鹵允浩以及最強昌瑉意見相左,對SM娛樂主導的合約和活動安排抱有不滿,認為13年的合約期過久、經濟收入分配不合理,他們希望自身利益得到改善的情況下將東家告上法庭。和SM娛樂鬧得不可開交的3人獨自亮相SM娛樂拒絕登臺的「2009 MAMA」頒獎典禮,正式以JYJ之名活動並和C-JES簽約。離開SM娛樂的JYJ的歌壇道路並非一帆風順。

雖然作為弱者的藝人因不公正的待遇獲得不少同情票,以及廣大粉絲的聲援,但3人的單飛道路仍走得十分坎坷,甚至被無線電視台以各種理由封殺。現在,SM娛樂與JYJ之間的紛爭已經正式落幕,東方神起僅剩的瑜鹵允浩和最強昌瑉以2人之力重拾穩定,繼續活躍在歌壇的同時,又朝影視圈發展,擴大自己的事業版圖。

JYJ也在歌手活動之外,各自還以演員的身份證明瞭自身的價值。雖然希望渺茫,即使SM娛樂不打算「放過」JYJ,但只要JYJ能夠堅持下去就能夠築起堅實的堡壘。

LOEN突然宣佈不履行協定的背後,讓我們感覺到了黑手的存在。如果專輯上市後不做任何宣傳,經濟受損的只會是發行公司,為什麼他們願意冒如此大的危險作出這樣的決定呢?如果真是這樣讓人不得不懷疑他們當初簽訂合約時的意圖。

此外,LOEN放棄宣傳企劃案的「辯解」也顯得蒼白無力,「職員會議上通過了此項決定」的背景,如何是否應該說明?LOEN的做法只能讓民眾將此事再次和當年SM娛樂官司扯上關係,只不過現在面對的是LOEN,而JYJ卻仍處在弱勢地位。雖然真實情況可能並非如此,但LOEN當初的合約和突然毀約的行為著實難以不讓人朝這方面想。LOEN不惜冒著減少收入,甚至是損失的危險也要阻止金俊秀新專輯的宣傳的行為,到底有何意圖,實在讓人摸不著頭腦。

韓國娛樂圈內藝人和經紀公司的糾紛甚是常見,我們顯少看到日本或是美國的明星會因經紀合約糾紛鬧上新聞。這也從側面反映出韓國娛樂產業結構的不健全,也督促我們應當改善當下的娛樂圈環境。

歸根結底,JYJ和SM娛樂的官司已經全面結束,所有的粉絲也被告知。在JYJ通過國外演出助長國家經濟之時,不能因為另一「超級甲方」的壓榨而影響活動,如果確實存在看不見的黑手,那麼也請高抬貴手。

(msn_i_24  koreastardaily提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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